为深入贯彻《公民道德实施纲要》、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等文件精神,配合《西北大学学生诚信档案管理办法》(讨论稿)的讨论修改,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日常管理,增强学生的诚信道德意识,提高我校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,学校决定将每年12月定为我校学生的“诚信教育月”,现将我校首届“诚信教育月”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做诚信学生,建和谐校园
二、活动内容
1.学生工作部(处)、校团委负责,举办诚信教育专栏,并通过“红帆”、“木香园”网站广泛宣传,营造诚实守信的校园氛围。
2.学生工作部(处)负责,印发《2007西北大学考风考纪宣讲材料》,在全体学生中深入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活动。
3.各院(系)负责,组织全体学生通过党、团支部生活会、班会、学生会例会等形式,对《西北大学学生诚信档案管理办法》(讨论稿)进行讨论,并以班级(支部)为单位开展诚信状况自查活动,各班(支部)将自查活动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院(系)备案。
4. 各院(系)负责,结合对《西北大学学生诚信档案管理办法》(讨论稿)的讨论和院(系)的实际情况,开展学生诚信档案建设试点工作。
5. 各院(系)负责,结合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在毕业生中深入开展诚信就业教育活动。
二、时间安排
1.宣传动员阶段。12月3日-6日,全面启动和集中开展宣传动员工作。
2.全面开展阶段。12月7日-12月25日,按照活动安排,组织学生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活动。
3.总结阶段。12月26日-12月31日,对诚信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。
三、几点要求
1.各院(系)要加大宣传力度,引导广大学生参与到“诚信教育月”的各项活动中来。
2.各院(系)要认真开展《西北大学学生诚信档案管理办法》(讨论稿)的讨论活动和班级(支部)诚信状况的自查活动,并将各班(支部)书面总结材料复印件整理汇集后交学生工作部(处)学生教育科。
3.认真做好本次“诚信教育月”活动的总结工作。总结内容包括本院(系)学生讨论《西北大学学生诚信档案管理办法》(讨论稿)情况,诚信自查和诚信教育活动开展情况,诚信档案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等。
学生工作部(处)
2007年11月30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