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院(系):
根据《教育部 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》(教体艺函[2007]7号)要求,中央芭蕾舞艺术团将来我省高校进行演出活动,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,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参加单位及名额:
文学院:50人 新闻学院:60人 社科系:50人
经管学院:60人 “红帆”网站:4人
“木香园”网站:4人 校园其他媒体:4人
二、时间:11月14日15:30
三、地点: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终南音乐厅
四、要求:
1.为展现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,要求各院(系)参加学生务必佩戴校徽。
2.所有参加学生于11月14日14:30准时在南校区东门集合。
3.参加院(系)必须有一名辅导员带队参加。
4.要求所有学生带上笔,届时对相关问卷进行回答。
学生工作部(处)
校 团 委
2007年11月12日

